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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,交會相識後,成了朋友。

我將他們分成:

1.道不同,不相為謀→本來就是平行線。(至少不與人交惡)

2.偶爾可以談談圈圈外的事,互相沒有踏進對方的線內,都謹守本分,很乖。

3.會有共同小話題,有時也能談談彼此的生活態度,無垠的漫聊下去‧‧‧

   淡淡的繼續交流,時而見面客套一番,時而忙碌無交集。

4.可以勾勾一起到街上晃晃逛逛,到KTV狂歡唱歌,即時沒有形象也無所謂。
    
   開始掏肺掏心、誠實的、毫無隱瞞的對待友人。

5.會看到我哭的唏哩花啦,也會站著幫我當住路人不讓他們看到我的醜態;幫我搧風讓我好的快一點。

   百分之九十九的相信、依賴,卻也害怕背叛、分離。


有的人,開始接觸就覺得討厭;

有的人,接觸後,發現並不討厭;

有的人,認識後,發現與喝酒一樣順;

有的人,認識後,相處久了才發現,我們不是那麼契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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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i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